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

朱學恒網悼葉小妹 觸法也不撤文

朱學恒發起「聆聽被害者的故事」
〔記者陳怡靜、林恕暉、邱紹雯、楊國文、鄭旭凱/綜合報導〕雲林葉姓少女遭性侵殺害事件震驚社會,奇 幻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朱學恒在部落格上貼出少女照片與姓名,號召網友「一人一卡片」撫慰女童父母,昨天卻收到內政部要求部落格撤文的要求,他不滿地表 示: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原意應不是阻止自發性紀念行為吧!」「即使紀念受害者會被阻止和處罰,我仍會繼續堅持做對的事情。儘管來吧!」葉小妹父同意引用
葉姓少女的父親昨晚表示,朱學恒26日到其家中造訪時曾當面提及,要使用女兒的名字推動性侵害相關法案,他已當面同意,因為女兒已死,而且當初協尋時,照片與名字都已經曝光,況且事發後來自社會上許多人的關心,讓他相當感恩,他也相信,朱學恒絕對是出於善意。
內 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昨天說,只要家屬同意,公布姓名就不違反兒少法,至於是否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,尊重內政部家防會的認定;家防會執行秘書簡慧娟表示, 家防會是接獲檢舉,才會告知朱學恒公布性侵被害人姓名、照片等作法,涉嫌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,希望他先撤文,至於是否應處分,則由朱學恒IP所在地的台 北市政府認定,家防會近日將發函台北市政府處理。
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張美美說,將待收到本案後,邀集法律界人士一起研商討論。
摘自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1/new/mar/31/today-so5.htm

朱學恆網悼葉小妹部落格連結
http://blogs.myoops.org/lucifer.php/2011/03/28/neverendingstory

朱學恆Facebook
http://www.facebook.com/Geekfirm